有关数据显示,全国共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5626家。“我国政府采购领域有着庞大的代理机构群体,如果代理机构操作不规范,会严重阻碍一个省政府采购市场健康发展,不利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平竞争,也严重影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一位资深业界专家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如何管好如此庞大的代理机构群体?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规范对全省委托代理行为的管理,福建省财政厅采取通报提示、远程监管开评标场所、考核淘汰、诚信评价、暂停执业权限等措施不断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全省政府采购活动。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当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这意味着,代理机构入行门槛取消,全国政府采购委托代理行业迎来春天,但这个行业也面临着代理水平良莠不齐、不少无执业能力的代理机构涌入这个行业的问题,财政部门的监管压力也相当大。”前述业界专家表示。
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面放开代理机构资格许可的同时,该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全省代理机构,要求各代理机构加强执业能力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代理质量。“有实力、注重提升执业能力的代理机构业务比较多,操作也相对规范;很多小的代理机构一年可能也就那么一两单业务,甚至还有不少‘皮包公司’,抱着被处罚了就换块牌子的心态,操作不规范的也比较多。”一位不愿具名的地市财政部门监管人员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其实,代理机构行业入行可以没有门槛,但是不能让根本不具备执业能力的代理机构扰乱市场发展、阻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行业的优胜劣汰很有必要。”因此,福建省建立通报提示制度,对代理机构不规范的行为进行通报提示,及时帮助代理机构纠正错误操作。
“近期我办不断接到采购人反映,部分代理机构在注册地以外执业不具备执业条件或执业能力水平弱,严重影响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鉴此,再次强调:所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选择的执业区域内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开标及评审场所,包括临时租赁的场所(不含公共交易中心),并且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中备案,同时应配备相应业务能力的本公司工作人员,以确保采购活动正常进行。否则,一经反映查实,将停止该地区执业,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在一则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中,福建省财政厅如是提醒全省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