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是中小企业?是不是看注册资本多少?”某供应商咨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最近一个投标项目中,我的竞争对手C企业说自己是中小企业,享受了相关优惠政策, C企业的注册资本5千万元,这能算是中小企业吗?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46号文)是通过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然而据记者了解,很多供应商对如何确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不了解。
注册资本不是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C专用车企注册资本5千万元,采购合同经常是上百万元的,C企业是中小企业吗?
根据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是否为中小微企业,不看注册资本,根据300号文的划型标准,主要看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行业不同,参考的指标也不同。
300号文中共涉及16个行业门类,只有“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个行业以“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作为划分标准,其他均以“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作为划分标准。
车辆项目属于制造业,按照300号文的划型标准,是在“工业”里面,“工业”行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须同时满足指标下限,否则下划一档
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表示,此项目采购标的为专用车,所属行业就是制造业,所以在此项目中,专用车企的划型标准实行“双标准”,就是从企业的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来认定。
据了解,C专用车企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营业收入超过了2000万元,那是否可以认定C专用车企就是中型企业了呢?
“不对,C专用车企不是中型企业”,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解释,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也就是说:C专用车企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只要有一个指标属于小微企业,另一个指标即便是中型企业,该企业的划型仍然属于小微企业。因此,C专用车企应该为小型企业,可以享受政策采购的价格优惠政策。
与大企业有“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优惠
A专用车企按照划型标准属于小型企业,但某大型汽车集团持有A专用车企50%的股份,A专用车企在投标中可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优惠政策吗?据了解,汽车领域这种相互控股,彼此拥有管理关系的事例不在少数,大型汽车集团经过会投资成立多个专用车企或者是零配件企业等等。
46号文第二条规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这里的负责人是什么意思?控股是否有股权比例的要求?管理关系是什么意思?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解读,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与大企业之间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不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