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电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52家企业生产的285批次产品,涉及彩色电视机、有源音箱、移动电源、行车记录仪等4种电子产品。抽样检验过程中发现4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无证无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250家企业生产的28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6%。
在本次抽查中,湖北省的夷陵区小溪塔通达电器经营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其中,彩色电视机不合格发现率为8.5%。彩色电视机是“彩色广播电视接收机”的简称,近年来已经成为具备上网、智能交互、智能家居控制等多种智能化功能的家庭信息中心。本次抽查为线下销售实体店抽样,抽查了9个省(市)43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彩色电视机产品,其中3批次涉嫌无CCC证书生产。检验的41家企业的71批次产品中,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5%。不合格产品中还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近三年分别在生产领域、电子商务领域、线下销售实体店开展了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13.8%、21.6%、8.5%。
本次抽查重点对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能源效率、谐波电流、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能源效率、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产品标准技术要求理解不到位,产品设计存在缺陷,可能会引发触电、起火等危险或干扰周围电器的正常使用;二是企业未及时按照2021年8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24850-2020《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改进产品,导致能源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33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检出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