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FYZB[GK]2019099-1
二、项目名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二期)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中发现,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二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500]FYZB[GK]2019099-1):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将经营年限设置为评审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建师范大学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