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3500]FYZB[GK]2020016;
2、[3500]FYZB[GK]2019099-1;
3、[3500]FYZB[GK]2020048-1;
4、[3500]FYZB[GK]2020051;
5、[3500]FYZB[CS]2020007。
二、项目名称:
1、治疗计划系统采购项目;
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二期)服务项目;
3、东海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4、福州大学电子束曝光机采购项目;
5、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中,随机抽查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发现存在招标文件收费标准引用已废止的文件,评分项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审因素未细化与量化到相应区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逾期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其它问题,另行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