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采购人可以现场进行修改后继续评标吗?
答:不可以,当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书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