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财政局关于对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10:30|发布单位:曾都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代理机构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在代理曾都经济开发区余家老湾五组管网、泵站迁改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BXS20211130政府采购项目时,磋商程序不严谨、不规范。
三、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78条第7款规定。
四、处理结果
本局决定对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如下:处以5000元的罚款,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报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备案。
五、处理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执法机关:曾都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