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填报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完成情况的通知
长财采发〔2022〕2号
县直各预算单位,各财政所: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在采购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采发〔2021〕4号)和《县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长财采发〔2021〕1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一)填报时间。
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年度预算调整后的数据,统筹确定本部门所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填报“部门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采购比例统计表”(附件)。县直各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各财政所汇总本级各单位的预留份额,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县财政局。
(二)填报比例。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落实“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5%。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
二、填报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一)填报方法。
1.各预算单位,由政府采购“经办岗”人员在“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栏—“登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菜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管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填报。
2.各预算单位,由政府采购“审核岗”人员登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菜单,进行审核。
(二)填报时间。
各预算单位,收到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第一季度前,完成2021年度的网上填报。
(三)填报要求。
各部门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项目执行数据,应与本部门当年决算公开的数据、填报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表”(长财采发〔2021〕12号)的数据一致。对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以备监督检查。
三、填报联系方式
报送联系人:温凯,联系电话:0717—5321560,报送邮箱:464373772@qq.com。
附件:部门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采购比例统计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