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澄迈县教育局教室灯光改造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书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2022-01-26 00:00:00

投诉人:天津光泰光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泉里路1好智库大厦201室-121(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饶古清   联系电话:13702066582

授权代表:司春悦     联系电话:13622034003

被投诉人1:澄迈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徐慧婷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898-67622690

被投诉人2: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院3栋2单元1002室

联系人:杨妹         联系电话:19943302719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教育灯光照明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NHZ2021-133)(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1年6月15日向采购人澄迈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正公司)提出质疑。和正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该答复不满意,遂向本局投诉,本局依法于2021年6月24日正式受理。受理当日,本局向代理公司、采购人发送了投诉书副本,并通知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暂停时间从2021年6月24日起至2021年7月24日止。2021年7月21日,本局组织专家对投诉人投诉事项进行论证。现已审查终结。

二、投诉人投诉称

投诉事项1:技术参数及要求-LED教室灯第11)项及LED黑板灯第11)项中要求提供教室灯及黑板灯满足IP40或以上等级的检测报告,没有任何国家标准依据支持,属不合理条件。

投诉事项2:关于技术参数及要求-LED教室灯第13)项及LED黑板灯第126)项中要求教室灯及黑板灯使用寿命N50000小时的指标要求属于提高门槛,设置排他性障碍。

投诉事项3:技术参数及要求-LED教室灯第15)项及LED黑板灯第14)项中关于教室灯及黑板灯采用弹出式驱动电源设计要求具有唯一性,违背招标原则。

投诉事项4:关于技术参数及要求-LED教室灯第10)项及LED黑板灯第10)项中要求教室灯及黑板灯符合防火V-0等级没有标准依据。

投诉事项5:关于技术参数及要求-LED教室灯第17)项中要求对产品使用3年以后的检测数据标准不具参考性。

投诉事项6:关于技术参数及要求-LED教室灯第18)项及LED黑板灯第16)项中产品参数中要求频闪质量认证为“无危害频闪、无频闪危害”无国家标准依据技持;以及与技术参数及要求-LED教室灯第7)项及LED黑板灯第7)项中的闪烁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属于重复指标要求,不合理。

投诉事项7:关于技术参数及要求-LED教室灯第21)项及LED黑板灯第18)项中要求提供教室灯及黑板灯获得的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为非国家强制要求,属不合理。

三、投诉事项认定

关于投诉事项

1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二)采购品目清单及设备参数配置”中LED教室灯第11项载明“为了有效防止苍蝇等昆虫侵入灯体内部,影响灯具卫生及寿命,LED教室灯满足IP40或以上等级要求,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LED黑板灯第10项载明“为了有效防止苍蝇等昆虫侵入灯体内部,影响灯具卫生及寿命,LED黑板灯满足IP40或以上等级要求,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上述两项参数均要求满足IP40或以上等级,系因采购人从产品延长灯具有效的使用周期以及后续清洁保养的实际需求出发,该指标要求与采购需求具有紧密相关性,且目前市场多个品牌均能源足该项参数指标要求,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第(三)款“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故投诉人该投诉事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局不予支持。

关于投诉事项

2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二)采购品目清单及设备参数配置”中LED教室灯第13项载明“LED教室灯使用寿命≥50000小时,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33721-2017《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LED黑板等第12项载明“LED黑板灯使用寿命≥50000小时,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33721-2017《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上述两款LED灯具的使用寿命均要求达到50000小时以上,系采购人基于照明产品稳定性能的实际需求出发,该指标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具有紧密相关性,且目前市场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上海广中电子电器配件有限公司、晨辉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德华医生护眼灯等厂家品牌产品满足该项参数指标要求,亦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第(三)款“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故投诉人该投诉事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局不予支持。

(三)关于投诉事项3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二)采购品目清单及设备参数配置”中LED教室灯第15项载明“LED教室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便于人手操作。LED教室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以保证驱动电源整体美观度及最佳内部工作空间。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证明。”、LED黑板灯第14项载明“LED黑板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及便于人手操作。LED黑板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以保证驱动电源整体美观度及最佳内部工作空间,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证明。”上述两项指标要求系采购人基于对产品的日常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节约运维成本及提高运维效率的实际需求出发,与项目的实际需求具有紧密相关性。另查,目前市场上佛山华辉照明、厦门捷能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泉州日月谷等品牌采用弹出式驱动电源,亦不存在该指标具有排他性或者唯一性。采购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第(三)款“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故投诉人该投诉事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局不予支持。

关于投诉事项

4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二)采购品目清单及设备参数配置”中LED教室灯第10项载明“为了保证防火安全,LED教室灯灯盘、格栅、电源壳、装饰盖及扩散板符合V-0等级。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LED黑板等第10项载明“为了保证防火安全,LED黑板灯格栅、电源壳、扩散板、堵头和装饰盖符合V-0等级。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上述两项参数均要求满足LED黑板灯格栅、电源壳、扩散板、堵头和装饰盖符合V-0或以上等级,该指标要求系采购人从灯具使用场所系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群体系学生更好地保障学生教师安全,提出V-0防火等级,与项目实际需求具有紧密相关性,且目前国内多家厂商产品均能满足该指标要求,亦不存在该指标具有排他性或者唯一性。采购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第(三)款“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故投诉人该项投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局不予支持。

关于投诉事项

5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二)采购品目清单及设备参数配置”中LED教室灯第17项载明“LED教室灯在普通中小学校教室真实环境中经过3年使用后,课桌面平均照度≥300LX、课桌面照度均匀度≥0.7、功率密度≤7W/㎡、统一眩光值≤16。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在教室现场检测后依据GB/T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必须标明本次检测所用灯具已使用三年以上(该检测报告必须有CMA、CNAS、ilac-MRA标志)。”上述参数要求系采购人从保证作为下一代的学生护眼效果以及产品性能的稳定性需求出发,与项目实际需求具有紧密相关性,且目前多家厂商产品均能满足该指标要求,亦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采购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第(三)款“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故投诉人该项投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局不予支持。

关于投诉事项

6

经查,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二)采购品目清单及设备参数配置”中LED教室灯第7项、18项分别载明:“★LED 教室灯“闪烁”项目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或 “无危害”。提 供 国 家 认 可 检 测 机 构 依 据 IEEE PAR 1789-2013《 LED 照明闪烁的潜在健康影响》或 IEEE Std 1789-2015 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 CMA、 CNAS、ilac-MRA 标志)”、“LED教室灯频闪质量特征认证结果为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链接查询截图证明。”、LED黑板灯第7、15项分别载明“★LED 黑板灯“闪烁”项目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或 “无危害 ”。 提 供 国 家 认 可 检 测 机 构 依 据 IEEE PAR 1789-2013《 LED 照明闪烁的潜在健康影响》或 IEEE Std 1789-2015 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 CMA、 CNAS、ilac-MRA 标志)”、“LED 黑板灯频闪质量特征认证结果为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链接查询截图证明。”

国 家 认 可 检 测 机 构 依 据 IEEE PAR 1789-2013《 LED 照明闪烁的潜在健康影响》或 IEEE Std 1789-2015 出具的检测报告,系从灯具光源的频闪的波动深度和闪动指数角度提供产品测量结果。本项目产品系学生长期使用的灯具,而鉴于光源频闪对人体尤其青少年的眼睛视力、身体健康、大脑都有一定的伤害,故本项目要求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关于灯具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的认证证书,系从使用产品对人体伤害的结果上进一步考察产品的质量,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与项目需求息息相关。因此,本项目要求提供上述检测报告以及国家法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并不重复。采购人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釆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中第(三)款“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另外,目前市场上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厦门捷能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久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星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品牌符合该要求,亦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行为。故投诉人该项投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局不予支持。

关于投诉事项

7

经查,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二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载明“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3.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3.4.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实施项目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声明函;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记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7.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8.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二)采购品目清单及设备参数配置”中LED教室灯第21项载明“LED教室灯获得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链接查询截图证明”、LED黑板等第18项载明“LED黑板灯获得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链接查询截图证明。”

可见,上述指标仅在评审标准中要求供应商就LED教室灯以及LED黑板灯均获得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认证证书复印件,未在申请人资格条件中提出,并非强制性资格条件。且要求提供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符合本项目对产品资质的审核 验证需要,亦作为产品综合性能品质达标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采购人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中第(三)款“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故投诉人该项投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局不予支持。

以上事实,有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招标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函》、《关于教室灯光照明灯光改造项目质疑的复函》、《应诉说明函》(附市场同类产品的各类指标截图)、《澄迈县教育局灯光照明改造项目投诉书专家评审处理意见》、签到表等证据证明。

综上,本局作出如下投诉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局决定驳回投诉人的第1、2、3、4、5、6、7项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依法向澄迈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澄迈县财政局

                                                                                                                                                                                                2021年7月30日



广告

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知识分享及招标采购信息,为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铺设一条信息高速通道,满足你随时随地的采购、生意需要。

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信息网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