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区预算单位
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3号)及《荆州市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荆乡振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全区全面启动预算单位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
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持续发挥政府采购、工会组织采购等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平台、进单位、进食堂、进社区、进家庭,对支持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的具体举措,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的重要意义,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动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一步融入全国大市场为目标,增强执行政策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取得政策实效。
二、关于预留份额采购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各预算单位要按照中央关于“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3号)、《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荆乡振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
(一)预留比例不变。
各预算单位继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预留年度农副产品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om,简称“832平台”)采购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二)优先引导采购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不变。
各预算单位按照预留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三)优先鼓励工会组织实施消费帮扶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行动不变
发挥各预算单位工会组织的职能优势,鼓励和引导单位利用工会组织开展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活动。鼓励工会组织按照《关于深入推动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兴农、促进全省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意见》(鄂工发〔2021〕1号)要求,在继续落实职工集体福利支限额标准外的基础上,按照职工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
(四)调整优化预留份额填报口径。
1.关于食堂部分预留份额。各单位食堂采购预留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预留金额。
(1)对自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15%。
(2)对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要与食堂承包方在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落实政策要求,确定不低于15%的预留比例和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
(3)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相关单位可协商共同确定不低于15%的预留比例,由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也可以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单位人员年度食堂消费总额的15%分别填报预留份额。
(4)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据实填报。确实无实质性农副产品消费的,可在系统中选择“无食堂”,对食堂部分预留份额不作要求。
2.关于工会部分预留份额。
(1)有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832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工会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15%。
(2)无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对工会部分预留份额不作要求。
三、填报预留份额
采购股于2022年2月25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对本级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于2022年2月15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四、强化政府采购支持消费帮扶脱贫攻坚政策的督促落实
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脱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定期对全区预算单位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情况进行通报。全区各预算单位要将消费脱贫和购买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落地落细,推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扶脱贫攻坚落到实处。
荆州市沙市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