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采购单位,各镇(办、场、园)财政所:
为了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和要求,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地方202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是对固定时段政府采购数据和相关分析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反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完整完成填报任务。
二、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可靠。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便函〔2018〕575号),各单位在数据填报过程中要杜绝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首先要明确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应纳入统计范围,其次要所属所有下级预算单位的明细数据报送及时,以便确保上报信息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第三,要认真阅读《2022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并指导所属预算单位认真做好信息统计编报工作。
三、明确责任,确保填报完整。一级预算单位除负责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填报外,还要负责指导、收集汇总所属二级单位及其它下属单位政府采购统计信息,确保次月5日前通过“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完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四、各单位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运用,认真撰写分析报告。对于数据异常变化情况,要及时核实并进行重点分析,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报告。
五、市财政局将根据数据质量、报表报送情况、报表质量和分析报告质量等要素,对各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进行考核,对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六、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遇到编报疑问时,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 杨钦 0728-3232666-5109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地方202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仙桃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