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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财政局关于落实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2022-01-11 00:00:00

依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2号)要求,我局采购办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于2021年7月21日至7月22日已完成对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自查情况和项目档案抽查情况的书面审查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区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采购办拟定了检查通知,并迅速向被检查单位下发了检查通知,同时要求被检查单位开展为期两周的自查自纠和向区财政局提供自查报告。检查组围绕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随机抽取了5个项目进行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我局摸清了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基本情况,总体情况较为良好。但是还是发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急需改正和解决。

1、资料不全,该年度招标文件中没有体现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内容。

2、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流程不清晰。评委签到表不规范,没有明确签收到具体时间,没有监管人员签字;部分采购人委托代表参加中标委员会,没有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3、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执行不到位,存在公开不及时和不完整的情况。未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享受扶持政策。

三、意见和建议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局对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说明事因并整改回复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律师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予以把关,制定标准规范的招标文件模板。

(三)对照《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中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制定规范的代理采购流程。

(四)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西塞山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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