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保函和合同融资子系统联调测试结果的通知》(内财购函〔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参与机构联调测试(第一批)与合同融资子系统申请参与机构联调测试(新增)工作已完成,经过测试,电子保函系统共有3家机构联调测试成功,具体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融资系统共有1家机构联调测试成功,具体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通知》要求,已通过测试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应依法依规开展电子保函、合同融资业务,定期向财政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告知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得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保函、合同融资系统以外开展相关业务。严禁对申请供应商提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门槛。
《通知》强调,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推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合同融资业务在全区范围内的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参与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合同融资业务的意向机构将采取常态化征集方式,不再组织统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组织未通过联调测试以及接口未开发完毕的机构进行联调测试,待测试通过后可参与全区电子保函、合同融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