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区级01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汉滨区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蒿坪河流域水质应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汉滨区茨沟镇东镇九年制学校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西校区线路改造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180号尧德酒店对面三楼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工作”中,发现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未组织对供应商履约验收及出具验收书,无评审委员会组长证明材料,未编制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内容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本机关决定对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康市汉滨区财政局
2022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