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等规定,其中,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中涉及到无障碍设施,要求住宅和公共建设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公共活动场地、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
关于无障碍设施,《通知》明确了建设原则:既有住宅应结合实际,实施加装电梯改造,电梯轿厢应满足一位乘轮椅者和一位陪护人员共同乘梯需要,有条件时宜采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住宅、各类配套服务设施出入口有高差处应设置轮椅坡道及助力扶手,并采用防滑材料。
除此之外,《通知》还分享了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形式为项目提供保障资金的服务设施建设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