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泰州市锐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药城大道北侧东方小镇欧洲街H-3幢X20单元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总队本级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B标段(第14包)”(项目编号:HBGDZB-2021-104)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泰州市锐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泰州市锐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5139.4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