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采购代理机构发现采购文件中有违法条款,应该怎么处理?
答:首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采购人指明违法事项,并提出修改建议,如果采购人拒不改正,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采购人的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采购人发现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要求其改正。采购代理机构拒不改正的,采购人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内容,或者发现采购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建议其改正。采购人拒不改正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采购人的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