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天地星图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16:55|发布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天地星图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江陵县财政局接到江陵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问题线索的监察建议》,武汉天地星图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供地测绘、规划验线放线、林地采伐、土地收储及不动产等测绘项目》(项目编号:ZNHD-ZFCG-2021-021)投标。经调查,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供地测绘、规划验线放线、林地采伐、土地收储及不动产等测绘项目存在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股负责人与你公司有厉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
三、处理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规定。
四、处理结果
我局决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收款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农行江陵县荆陵支行账号:17-270401040005350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陵县人民政府或者荆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江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处理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执法机关:江陵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