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东宝区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贯彻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督导采购人落实好预留采购份额、优先采购、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等惠企政策;不断强化采购人在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预算单位要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协调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督导各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全区政府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中标占比达到 90%以上,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