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升级完善电子商城采购模式,按照省集采目录和政府采购政策,调整更新电子商城品目和商品库。对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实行便利化采购,完善“电子商城”采购模式,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城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指导采购人做好电子商城采购工作。
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完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全覆盖。在集中采购项目全覆盖上线的基础上,我市全面启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扩面工作,全力推进分散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进程,实现“不见面开标”,最大限度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和时间成本。截至目前,已有120余家社会代理机构具备分散采购项目线上采购条件。在市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功能升级的基础上,协调推进中心城区、开发区和远城区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实现东湖高新区、江夏区、中心城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线,为全省“一张网”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探索构建大数据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预警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三网无缝对接,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过程、资金支付全过程闭环管理。对临近法定时限、执行进度、风险防控点等采购环节设置预警预判、风险提示、敏感词筛查等功能,运用信息技术,强化对各方参与主体的动态监督和管理。
武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