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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1-12-28 00:00:00

区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按照年度考核要求,今年6月以来,区财政局组织专班,随机抽取的两家代理机构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业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采购信息公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少数代理机构将经营范围、厂家授权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限制过高(如要求甲级以上资质、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等,主要涉及到荆门市昊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中道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评审因素设置不合规。少数项目中资格条件、符合性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少数项目评审因素中限定行政区域,个别项目用企业年限、业绩金额、合同规模、信用等级报告等作为评分项,评分标准中限定特定资格证书、“知识产权”指向特定商家等,主要涉及到荆门市昊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评分标准不够细化。个别项目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对应,部分项目没有细化量化评审标准,给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主要涉及到荆门市昊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中道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评审复核把关不严。个别项目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严格履职,未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代理机构未严格履行复核职责。

请在此次监督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代理机构认真整改,相关情况于20211130日前报送荆门市掇刀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请区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引以为戒,针对上述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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