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可以的。由于事前设置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会大大增加供应商的负担,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因此,一些地方制定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已经明确禁止将产品中某一部件的检测报告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如果强调该部件的质量和性能,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检测报告。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因此,投标时,用承诺函代替检测报告,这种做法是可以的。
其实是可以的。由于事前设置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会大大增加供应商的负担,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因此,一些地方制定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已经明确禁止将产品中某一部件的检测报告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如果强调该部件的质量和性能,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检测报告。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因此,投标时,用承诺函代替检测报告,这种做法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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