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字第〔2021〕1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罗正均、王轶浩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C00078采购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二、项目名称:金刀峡镇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抚育)
三、相关当事人信息
专家姓名:罗正均、王轶浩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查明罗正均、王轶浩在参与“北碚区金刀峡镇2020年度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项目号:20C00078)”的评审时,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三、处理依据与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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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罗正均、王轶浩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处罚机关: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处罚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1220挂网罗正均、王轶浩处罚决定书(金刀峡国土绿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