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通知》),明确规定了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交工验收等内容,其中,包括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等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质量监督管理所提交的材料,以及要求对于多标段分阶段施工的工程项目,可分阶段报送等,自2021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质量监督管理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申请书;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等文件;
(五)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当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质量监督机构并提交变更后的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理资料,原则上应当集中报送。对于涉及多专业、多标段分阶段进场施工的工程项目,可以分阶段报送。
《通知》规定,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设计(可用表格方式),包括如下内容: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初步设计;
(三)施工图设计;
(四)土地征用;
(五)施工监理招标投标(重点是程序性监督的内容、评标专家名单);
(六)施工招标投标(视质监机构工作权限编写);
(七)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