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使用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本规程》),明确了申请开立与使用、注销与退保、暂停退还与赔付、记录与评价、投诉与处理等内容,自2021年12月13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
《本规程》明确,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明确可以使用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项目。
对于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本规程》明确,是与宁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金融服务系统)对接的金融机构作为担保人,根据投标人(供应商)申请,利用数据电文通过网络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区建市用、统一管理”原则,该管理局建立全区统一的金融服务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涵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在线申请、开立、接收、查验、索赔等金融服务。同时,该管理局制定并发布金融机构资质条件、服务标准、技术规范,征集符合条的金融机构与交易平台金额服务系统对接。
《本规程》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金融服务机构(担保公司须为融资性金融机构)。允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参与,同属于一个集体(母公司)的,其集团(母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近三年内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九)具备独立开具电子保函的能力,具备完善的技术团队;能实现投标人(供应商)全流程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并符合电子招投标相关安全、保密要求,接入金融服务系统的电子保函(保单)业务系统需具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及以上;遇到问题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
《本规程》明确,交易平台对金融机构的下列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取消其服务资格,3年内不接受其服务申请,并纳入交易平台失信名单:
(一)申请入驻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
(二)经相关部门查证,泄露应保密的信息的;
(三)恶意竞争,搅乱交易秩序,经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
(四)依法应履行而未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五)一年累计三次赔付不及时被投诉的;
(六)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七)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八)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其他行为;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