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2019- 2020年度集中采购工作
考核 情况 的 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财政部印发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成立了监督评价工作小组,并于2021年7月至9月对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2019-2020年度集中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本次考核采取自评与核查相结合方式,重点就人员配置、内控制度、节约资金效果、代理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将考核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4月4日,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等问题的通知》(琼编〔2014〕18号)文件,设立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牌子),内设6个科室。其中政府采购科负责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和采购人委托分散采购项目的代理采购工作。政府采购科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本科学历9人,大专学历2人,中级以上职称1人。省采购中心开评标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设有开标室5间,评标室10间,按要求配置录音录像设备,开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省采购中心建立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实行“统一管理、分段负责”的工作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业务流程执行过程中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
目前,省采购中心代理的政府项目全部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采购活动,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已实现电子化招投标。省采购中心2019-2020年总共代理173个项目,涉及采购预算金额合计72951.95万元。其中:2019年代理82个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4952.6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1958.4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994.18万元,节约率8.5%;2020年代理91个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7999.3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4646.35 万元,节约资金3352.98万元,节约率8.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省采购中心在采购文件编制,档案管理、质疑答复等方面,存在评审标准不够细化、采购文件表述不够明确、部分项目档案内容不全、质疑答复内容针对性、逻辑性不强等问题和不足。
针对本次考核发现的问题,省采购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优化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流程,提升质疑答复质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履职尽责,保障集中采购工作依法规范和优质高效。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