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中央、省、市、区持续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 “清、减、降”工作,减轻企业运营成本,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我区已将市级政府采购协议和定点服务供应商整体纳入区级政府采购协议和定点服务供应商库,现就有关工作公告通知如下:
1.将已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审核的供应商纳入黄州区区级政府采购协议和定点服务供应商库目的,是为了深化“清、减、降”各项举措,合理、合法减轻对供应商的审批环节,坚持“无事不扰”的服务企业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2.本次将已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审核的供应商纳入区级政府采购协议和定点服务供应商库,供应商应按照前期参加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招标过程中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开展区级政府采购业务。
3.区政府采购中心每年度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协议和定点服务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公示,对违反框架协议有关约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暂停或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协议和定点服务供应商资格。
4.针对部分供应商因未报名参加市政府采购协议和定点供应商招标而为进入区政府采购协议和定点供应商库的情况,我中心近期将采取招标方式进行增补,招标公告将于近日(12月底)通过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huangzhou.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s://wssc.hubeigp.gov.cn/upgrade/home?site_id=421102)或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等官方媒介发布。
联系电话:0713-8880358
黄冈市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