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的报告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1: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B区12层1202号
当事人2: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城关澳兰名门B2座6层
当事人3: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区中信银行大厦5-3-1,重庆市云阳县云江大道建委B栋4楼
当事人4: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4楼
当事人5: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奉节县行政审批大厅6楼
二、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4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县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采购办、会计监督科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工作组。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并负责整个检查工作。
(二)编制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计划,按照“标准统一、四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
工作,同时印发了《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奉节财采〔2021〕7号)。
(三)落实工作措施。一是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相关依据,做到统一标准;二是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随机抽查,从不同的采购方式和不同的采购金额分别随机抽取;三是依法开展监督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检查依据进行,确保检查行为有据可循。
二、代理机构评价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照《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对代理机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和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分别检查。
本次评价,随机抽查了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这5家代理机构代理的10个项目,经现场监督检查,代理机构办公场所、人员配备上都能满足要求;内部制度齐全;档案资料归档完整;被抽查项目按采购程序合法合规进行,代理机构依法向采购人提供代理服务,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招标、变更公告均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且信息真实;评审专家均在财政部门专家库中抽取,人员数量、构成合法,抽取过程合法,实际评审专家与抽取结果一致;能较好地处理质疑,按规定时间答复书面质疑。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所检查部分项目采购委托协议书上的委托事项未明确勾选,所检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音像资料未分别制作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二)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有待提高。采购文件编制中条件设置上存在一定的瑕疵,部分项目条件和评分办法的设定易引起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对《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理解和执行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理解不全面、不深入,同时对相关文件精神理解不透彻,参加统一业务培训较少。
四、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的监督评价工作,我们发现了相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深入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针对本次监督评价出现的问题,督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学习,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现场监督检查,代理机构办公场所、人员配备上都能满足要求;内部制度齐全;档案资料归档完整;被抽查项目按采购程序合法合规进行,代理机构依法向采购人提供代理服务,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招标、变更公告均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且信息真实;评审专家均在财政部门专家库中抽取,人员数量、构成合法,抽取过程合法,实际评审专家与抽取结果一致;能较好地处理质疑,按规定时间答复书面质疑。
四、其他补充事宜
奉节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