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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本级]

榆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21-12-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榆林市07

二、项目名称:榆林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沙河口世纪嘉兴酒店五楼

四、基本情况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与《榆林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监督评价工作方案》内容要求,结合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监督评价工作组对该机构日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以及2020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1、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必备的场地、设备、制度;2、专职人员数量,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职称证书、培训证书;3、省厅监督评价工作文件中涵盖的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 个方面。经过前期基础资料书面审查,与现场实地考核检查,该机构在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管理制度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在各项规章制度方便存在缺失情况; 文件依据: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中规定:应当建立完善的政府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请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附表《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各项管理制度要求逐项完善公司各项制度。 2、评审现场问题:在查看抽查5个项目(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招标档案影像时,发现在评审过程中监标人进入评审现场。 文件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第六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整改措施:在以后评审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以后再发现类似问题,将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对该公司出具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及时改正上述问题,并将整改报告报送至榆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整改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后期根据工作安排,监督评价工作组将对代理机构再次进行实地核查,以监督其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六、其他补充事宜

榆林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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