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KZFCAJDPJ06
二、项目名称:安康市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AKSH2020ZGK-035)等五个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兴科明珠4幢1层05号
四、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我局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安财采管〔2021〕10号)的安排,对省财政厅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确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评价,现已终结。通过此次监督评价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个政府采购项目: 1、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综合信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KSH2020-ZDY-082) 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扩招生教材采购项目(AKSH2020-ZTP-006) 3、安康市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AKSH2020ZGK-035) 4、安康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项目编号:AKSH2020-ZCS-057) 5、安康市中医医院紧急建设PCR实验室项目(项目编号:AKSH2020-ZCS-050) 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采购文件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限制条款;2.评分标准不具体;3.未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4.无评审专家抽取记录;5.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三条;2.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责令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于15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安康市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