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SJC001
二、项目名称:岐山县2020年省级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超吨粮示范采购等三个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号楼24层07号
四、基本情况
按照《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1】10号)要求,我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代理的三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已办理终结。存在的问题:1、岐山县2020年省级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超吨粮示范采购项目所有参与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期限退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雍川镇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二标段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期限退还,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三十一条之规定。2、岐山县2020年省级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超吨粮示范采购项目、凤鸣镇生产生活排水及产业园田间道路工程项目、雍川镇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均无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授权函,违反了财库【2012】69号文件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责令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岐山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岐财办[2021]75号)予以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岐山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