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宝鸡10
二、项目名称:宝鸡市2020-2021年度冬春蔬菜储备投放、冻猪肉储备投放及冻猪肉公检服务采购项目等4个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誉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16号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B座1005室
四、基本情况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1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我局按照《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1〕10号)安排,依照《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制度,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评价,现已终结。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不合规。2、投标文件装订注明,对未按规定装订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无评标委员会组长推举记录。4、未见评审工作纪律。5、未见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利害关系进行确认的资料。6、未见成交确认函、成交复函。7、退还中标人保证金时间逾期。8、未公告采购合同。9、未见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的记录。10、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不合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33条、第 50 条、财库[2018]2号第13条、(财库〔2019〕38号)、财库[2012]69号、财库【2016】198号第15条、第16条、财库【2014】214号第28条、财库【2014】214号第19条等相关规定,责令誉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于1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宝鸡市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宝鸡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