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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

西安市未央区政府采购管理股 2021-10-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ZJCG2021-07-01/ZJCG2021-05-01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改造工程\西安市未央区天和新府幼儿园装修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西安景文校园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路70号水晶新天地11号楼5层10508室

四、基本情况

举报人举报: 1、中标单位西安景文校园规划建设有限公司并无在本单位注册建造师,凭造假资料不但参与竞标,同时成功中标,让本次招标失去公信力。 2、未央天和新府幼儿园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单位同样是不具备资质的西安景文校园规划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涉嫌与未央区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改造工程同样情况。 3、以上2项目招标代理公司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审核不严和严重违规操作,在接到质疑后竟让中标单位补齐资料资质,让本次招标活动严重失信,对其他竞标公司不公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举报事项,本机关依法受理后,向中标供应商西安景文校园规划建设有限公司、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了举报调查通知。 经我机关调查核实,西安市未央区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JCG2021-07-01)、西安市未央区天和新府幼儿园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CG2021-05-01)成交单位均为西安景文校园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从核查情况看,西安景文校园规划建设有限公司在西安市未央区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改造工程、西安市未央区天和新府幼儿园装修改造2个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本单位注册建造师,在投标期间确系不属于西安景文校园规划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建造师,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经对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查,没有充分理由认定代理公司涉嫌审核不严和严重违规操作,且让中标单位补齐资料资质的问题。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认定本项目西安市未央区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改造工程成交结果无效。 2、鉴于西安市未央区天和新府幼儿园装修改造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确认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 对西安景文校园规划建设有限公司在上述项目中有违法的行为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或西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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