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臻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金濂路7号正业广场业阁902号房
法定代表人:赵成臻 联系电话:13976350343
被投诉人1:三沙市社会工作局
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法定代表人:王峥嵘 联系电话:0898-66795825
被投诉人2: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5室
法定代表人:梁莉蕙 联系电话:0898-6859266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过程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2:操纵投标结果。
投诉事项3:中标结果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 投诉事项1属实,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尚未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投诉事项2、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沙市人民政府或海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三沙群岛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沙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