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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政府购买服务案例:“买”出经济效益 “花”出服务质量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2018-02-01 00:00:00

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大建设,丹寨县坚持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动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丹寨县坚持精打细算,强化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的衔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由“养人”向“办事”转变。

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丹寨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作用,采取“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全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健康发展。

完善机制——

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推进步伐

为有效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丹寨县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摆在首位,牢牢把住“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全力推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为此,成立了丹寨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同时,又制定下发了《丹寨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提供,直接管理”转变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监管”,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协同作用。

丹寨县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园艺人员管护市政园林技术参差不齐、管护不理想,造成投入人力多、浪费了不少行政成本等问题,为有效解决管护率低的问题,市政部门委托社会力量对涉及市政管理的环境卫生服务和市政管理的花草养护、路灯维护、道路养护等服务;又针对审计力量不足的实际,审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或聘请中介机构人员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去年,该县共有市政局、审计局等6单位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购买项目8个,购买资金344.2万元。

“买”出效益——

深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

按照“政府承担、市场承接、契约管理、评估兑付”的方式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变了政府服务由被动补贴转为主动购买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丹寨县全力推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旨在要节约要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试点要素。在未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前,若要完成工作任务,财政则需要资金长期供养一定的人才队伍,增加了财政供养压力。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后,缩减了不少供养人员,也解决了政府开展公共服务存在的无技术、无人才等“短板”问题,也节约和降低行政成本。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开展文化下乡,在未向社会购买服务前,至少需要供养文艺骨干20人,按每人每月工资3500元测算,全年共需资金84万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后,完成此项工作仅需要2名行政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聘请一定数量的社会文艺团体参加送文化下乡活动,大大缩减了不必要的财政支出。按2名行政管理人员2人计算成本,财政仅需供养资金10.8万元,剔除场租费、培训费、演出费等相关费用,可为财政节约经费30万元左右。

为将“费随人走”向“费随事走”转变,该县积极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委托承接主体开展公共安全服务、教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城乡社区服务等事项服务。结合政府投资项目多、投资额度大、涉及范围广的实际情况,该县和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公司、贵州三力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公司、贵州林木森招投标造价咨询公司签订委托审计合同,委托承接主体实施“背靠背”审计工程结算,挤掉了“水分”,提起了“干货”,向政府投资项目亮出“铸廉利剑”。

2015年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来,县审计部门共收到各单位送审工程结算项目74个,送审资金共33343.14万元,经审计,审定资金28659.64万元,核减资金4683.5万元,核减率达14%。不同程度地减少财政支出,节约资金来办理更多的好事实事。

“花”出质量——

购买服务质量不断攀升

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既要经济效益,又要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作为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该县在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中,始终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优先选择承接主体,使该县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走向正规化轨道。

县财政局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解决技术难把关、质量难鉴定的问题,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优遴选社会力量,经过好中选优,最终确定委托贵州拓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可研、设计、监理及工程审计等内容,实现了“政府要质量、企业要信誉、群众能满意”的社会服务效果。

市政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管理工程,为解决路灯损坏、防护栏破损、线路检修维护等热线设备后期的维护、检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等系列问题,县市政局将以上事项全部纳入政府购买的承接主体服务范围之中,建立专项资金及专项检查的长效机制,从而从机制上解决了热线维护的后顾之忧。

县财政局负责人表示,实行“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合同、委托等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编制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章可循

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的原则,该县在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中,不是一刀切,而是实事求是地将公共安全服务、教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城乡社区服务等事项编制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编制目录中不贪大求全,结合实际实打实地编制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凡是目录对应的服务项目,条件成熟、机制完善的,都要实施政府采购。

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采用委托、战略合作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实行服务外包、政府补贴、凭单等形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为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多元承接主体,促进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关系。

根据工作实际,2016年,丹寨县将会议、经贸服务、文化、劳动就业、公共管理等项目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加强监督——

确保购买服务向“廉”运行

购买主体加强对承接主体的合同义务履行,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监督。同时,坚持“以事定费”,不单独设立专项资金的要求,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并加强项目服务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购买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加强购买监督。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对服务全过程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管、检查验收,及时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转包、暗箱操作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严格审定购买服务计划,做好资金预算安排,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承接,指导监督购买服务工作;加强对承接主体的资格审查,培育和壮大社会力量;加强资金审计,确保购买服务资金封闭运行,高效运转。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加大对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严防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公开购买服务信息,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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