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财采发〔2021〕2号
兴山县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项目
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取消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要及时清理,按照规定返还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并将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
兴山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
兴财采发〔2021〕2号
兴山县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项目
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取消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要及时清理,按照规定返还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并将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
兴山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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