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局)、龙泉镇财政经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监督检查范围。针对全区各预算单位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政府采购情况开展检查。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各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区财政局根据单位自查情况抽取部分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下达、采购方式确定、采购政策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公示、采购合同履约验收、采购价款支付、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取、合同分包等事项。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9日-8月24日)。各单位结合检查范围及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含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努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等内容。于8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及政府采购台账纸质、电子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区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区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审核统一报送到区财政局采购股。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25日-9月3日)。根据自查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部分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区财政局从每个重点检查单位抽取不少于5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检查,必要时进行延伸检查。重点检查包括现场检查、情况反馈、单位确认、下达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等环节。
三、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好自查自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并及时撰写自查报告,按要求时间上报。
(二)积极配合,及时完成重点检查。建立专人联络机制,及时提供重点检查所需资料,积极配合区财政局进行检查情况核实等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对检查反馈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限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制定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开展。
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