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保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按照《青山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近期,青山区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一是向全区预算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明确了意向公开的范围、主体及工作责任。二是强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管理工作。针对全区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的信息公开情况,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清理2015年3月1日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对未按规定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开的,要求完成补充公告。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