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工作监督考核情况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规定,我局于2021年7月6日至12日组织专班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理货物、工程、服务委托采购2982起,采购金额1.80亿元,成交金额1.68亿元,资金节约率6.4%。电子化平台完成63起,采购金额10777.04万元。其中,公开招标8起,中标金额7339.38万元;竞争性磋商23批次,成交金额2057.29万元;竞争性谈判10批次,成交金额322.17万元;单一来源22批次,成交金额1058.2万元。网上商城采购2911批次,成交金额3256.82万元;涉密采购项目8批次,成交金额2814.83万元。
考核小组现场查看了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网上商城和电子采购平台建设情况,抽查了部分项目的录音录像资料。同时对2020年度项目执行情况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了考核,共计抽取考核43个项目,其中:抽取公开招标项目8个、竞争性谈判项目11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2个,单一来源项目12个。
总体认为: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2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能执行《市级政府目录》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有效落实“应采尽采”原则,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一定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不完善,影像存档资料管理缺乏应急预案,部分采购项目影像资料丢失。
二是采购文件编制需进一步完善。在检查的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合规的问题。
三是采购程序执行需进一步规范。个别采购项目评审活动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实做细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分段式管理下的岗位工作制度,做好科室与科室之间的业务接洽与配合,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二是要加强采购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现场视频资料的管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相关资料音像清晰完整。
(二)规范严谨编制采购文件。一是要严格依法编制政府采购文件,按照87号令的规定确定评标方法,合理设定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和评审因数的量化指标,避免出现指向性指标;二是要完善采购文件内审、会审制度,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不断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切实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评审纪律,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评审复核工作,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准确无误。
荆门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