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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财政局 优化政府采购服务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2021-11-29 00:00:00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武汉市财政局积极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牢固树立“店小二”服务理念,在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电子化招投标、优化采购交易流程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2021年元至九月,全市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比达87.6%。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政府采购指标连续两年位列国家标杆城市行列。

一、推政策、强功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今年先后出台《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采购人应运用采购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惠、强制采购、优先采购、首购、订购等措施,体现政府采购对创新、节能、环保、中小企业、贫困地区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提高预付款支付比例、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

二、减程序、减流程,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便利度

一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要求采购人采购项目“应公开、必公开”,以便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提前做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备。

二是坚持应减尽减,合理简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相关证明材料。继续实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多渠道提供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多种方式提供政府采购文件,免费提供电子化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四是提速政府采购时限。对财政审批审核法定事项,从5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将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采购人确认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限分别从法定的2、5、2个工作日提速至1、3、1个工作日。

五是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对重点应急、分年度安排预算项目及固定性的服务类项目,可预先启动采购程序;对具有固定性、延续性的服务类项目,允许采购人签订不超过三年的采购合同。

三、优服务、降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压力

一是减免政府采购保证金。我市在全国率先取消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鼓励采购人免收或减收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今年5月20日起,对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对履约保证金实行免收。

二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鼓励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可适当提高;加快合同资金支付进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三是推进合同信用线上融资。与人民银行武汉营管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共同签订“采购线上融资系统对接合作协议”,下一步,拟实现采购信用融资全面线上融资。截至11月底,全市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78笔,实现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金额5.22亿元。


                                            武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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