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供销合作社 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现将《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供销合作总社 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3号,详见附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将通过管理平台实时监控任务完成进度,加大对采购进度滞后单位的督办检查及通报力度。同时比照上级做法,继续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各单位的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内容。
本通知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
市财政局:0712-3253336;
市农业农村局:0712-3222876;
市乡村振兴局:0712-3230215;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0712-3222589;
市总工会:0712-3222538。
“832平台”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400-1188-832。
附件: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供销合作总社 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3号)
应城市财政局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 应城市乡村振兴局(市扶贫办)
应城市供销社 应城市总工会
应城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