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现将2021年政府采购重点工作梳理如下,请各预算单位对照检查,查缺补漏,持续抓好落实:
一、持续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
2021年,我区预算单位已完成“832平台”食堂和工会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各预算单位要加快通过“832平台”采购进度,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务必于12月10日之前完成食堂和工会所有采购任务,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货款,并对产品质量、服务等作出评价。鼓励通过平台线上支付,通过银行转账等线下方式付款的应及时上传支付凭证,未完成支付订单将不计入统计范围。各预算单位要增强政策执行的自觉性,尽早完成食堂和工会预留金额采购工作。年终,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未完成单位进行通报。
二、认真落实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我区认真落实政策,并在5月10日印发《猇亭区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宜猇财发〔2021〕1号)。请各预算单位充分认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做好项目评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要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落实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请各预算单位2021年12月30日前将宜猇财发〔2021〕1号文件附件4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附件2的要求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对未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要做好原因说明,以备监督检查。
三、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
“各采购单位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业务。对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申请融资的,应积极配合做好约定回款账户变更等工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做好政府采购项目跟踪管理工作
2021年6月,印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的通知》,将40万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和60万元以上的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样本跟踪管理。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加强了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合同公示、意向公开等事项的执行。但按照政府采购全流程各时间节点执行的项目并不多,仍有部分单位未能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合同公示,特别是大多数项目未完成最后的履约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传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请各预算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自查自纠,确保所有采购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合同签订、公示、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工作。各预算单位可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及履约验收预算。
五、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障。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开展政府采购需求调查,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需求合规、完整、明确、规范。同时严格依照采购需求制定采购实施计划,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的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六、强化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各预算单位是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内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采购预算、信息公开、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的管理。目前,部分预算单位并未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导致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请各预算单位以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为指引,充分落实有关要求,结合单位整体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明确政府采购环节、贯彻政府采购制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细化采购流程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制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附件:1.猇亭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猇亭区“832平台”扶贫采购情况统计表
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