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厅会同省经信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及第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属于财政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定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2021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交意见:
1.网络链接:https://www.wjx.cn/vj/PhvkAx3.aspx。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意见。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