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红桥财会结通〔2021〕2号
一、项目名称
2020年红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项目(FZK2020-3-217);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红桥区金潞园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FZK2020-3-167);单家面铺片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服务(FZK2020-3-362);碧春园幼儿园项目500KVA箱式变电站工程 (FZK2020-1-176)。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1〕8号),本机关于2021年6月至8月针对2020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四、检查情况摘要
1.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
2.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
3.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
4.在评审工作开始前,未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统一保管。
五、整改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公司依法整改,深入查找原因,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制度,强化内控,补齐短板,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自收到本结论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结果(加盖公章)及相关复印件报送红桥区财政局。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