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1〕48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1-A-0071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礼服项目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宿迁市箭鹿制衣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科工路119号
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
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微水镇南
四、基本情况
1.经查,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分别于2021年5月1日、5月8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及更正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357.826万元,共分2包,其中第二包预算金额1174.988万元。2021年5月24日投诉项目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最终确定相关供应商为第2包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1139.73836万元。2021年5月24日,代理机构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上述中标结果公告。
2.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既不是小型企业也不是福利企业,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企业为小型企业,与事实不符,涉嫌提供虚假承诺谋取中标。
经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