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监决〔2021〕6号)
一、项目编号
2021JYZC-C-002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丽江道校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采购人):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当事人2(代理机构):天津市建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升华道1号六楼
当事人3(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天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贸易开发区商住楼3幢20号
四、基本情况
1.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7月19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举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5万元。2021年8月3日,代理机构发布了举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当事人3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59万元。
2.举报事项:举报项目主观因素设置偏多,且评审因素未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举报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针对举报项目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限期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