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监决〔2021〕7号)
一、项目编号
XHZX-ZB-2021-045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迎宾馆人力资源部做工作服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天津市迎宾馆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0号
当事人2: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服装街108号
四、基本情况
1.本项目由当事人1委托天津信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70万元。2021年5月11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6月1日,本项目组织开标及评标,共有6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021年6月4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当事人2,中标金额52.8302万元。
2.反映事项:中标供应商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反映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1、2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