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X2021-CZFW-092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采购人):天津师范大学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当事人2(代理机构):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当事人3(成交供应商):北京永拓同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5层1505-1506室
四、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8月17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举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95万元。2021年9月1日,代理机构发布了举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当事人3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95万元。
(二)举报事项
1.举报项目磋商文件售价违反相关规定,严重影响我市的营商环境;
2.举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部分情形无法律依据;
3.举报项目磋商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违法情形;
4.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投标;
5.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相关数据与该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的数据明显不一致,可能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者虚报收入,涉嫌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基本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举报事项1、2、4、5不成立,举报事项3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针对举报项目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限期改正。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