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红财采投决〔2021〕1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教师发展中心音视频设备(第二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YHZB2021-HQ-007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浩泰中达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华悦大厦1-902
被投诉人1: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45号
被投诉人2: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92.6425万元。2021年9月10日本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9月16日发布更正公告,2021年9月22日开标,2021年9月22日发布成交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北京新奥特图腾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91.9万元。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人投诉在更正招标文件中将点对点应答的检测报告条款写入到客观分分项中,虽然没在点对点应答中体现,但实际上还是对同一参数进行了两次评分,并未作出实际改变。
五、处理决定
经查,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并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但在天津市红桥区教师发展中心音视频设备(第二包)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21-HQ-007)成交公告中公示的《报价分项一览表》中,第三部分“音视频制作室”中第3条“拍摄设备”出现非国产产品,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出现
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