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1〕55号)
一、项目编号
XNHY2021-S-002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法律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中派(天津)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鸿泰别墅2号楼1门
被投诉人(代理机构):天津信诺环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碧祥路交口新科园12号别墅一楼
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理和预防支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堤南道
四、基本情况
1.为查清投诉事项,本机关依法调阅审查了投诉项目部分采购文件。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4月2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分2包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均为75万元,共计150万元。2021年5月26日,代理机构发布投诉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分别为天津旗帜律师事务所和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中标金额均为75万元。
2.投诉事项: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事实依据为,投诉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后的“评分细则”“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48分)”仍全部为非量化指标的情形。
经查,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